HD TELECOM 重要事项说明书
施行日期:
越南物产株式会社
制定日期:2026年9月28日
修订日期:2026年10月5日
本说明书旨在让您在申请HD TELECOM通信服务之前,先确认费用、通信质量、身份核实、解约、通信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各套餐特有的条件,以申请页面、价目表及商品页面上标示的内容为准。
1. 服务提供商
经营者名称:越南物产株式会社
服务名称:HD TELECOM
地址:〒169-0073 东京都新宿区百人町1-16-18 センチュリービル(Century Bldg.)2楼
代表人:代表董事 Dương Anh Đức
电话号码:03-6789-8553(受理时间 10:00~19:00(日本时间),固定休息日:周三、周日)
电子邮箱:support@hdtelecom.jp
电信事业申报编号:A-06-22505
2. 提供的服务
本公司提供数据通信SIM/eSIM、随身WiFi设备的销售与租赁服务,以及与之相关的附带服务。可用的通信方式、覆盖区域、流量、使用期限、支持的终端设备等,均在各商品页面标示。
仅限数据通信的SIM、eSIM及随身WiFi无法使用语音通话,也无法拨打紧急电话(110、118、119)。
3. 费用与初期费用等
月费、初期费用、设备价款、SIM/eSIM发行及补发费用、运费、解约时产生的费用及其他由您承担的金额,均标示于各套餐的申请页面及价目表。
消费税:下单日(日本时间)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后的合同,月付套餐(月付数据SIM、月付eSIM、随身WiFi)的月费及12个月预付SIM的套餐价格以不含消费税的价格标示,支付时另加消费税(10%)。消费税按每条线路、每台设备,以不含税金额(首次月费为下述按天计算后的金额)计算,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商品页面及价目表在标示不含税价格的同时标示含税价格,申请页面及最终确认页面标示含税的应付总额。第2个月起的月费以及合同结束月份的月费,同样为不含税月费加消费税之和。开通手续费、随身WiFi设备购买价款、SIM、eSIM补发手续费及解约费(下单日在2026年10月5日或之后的合同为3,300日元,之前的合同见下文第10项)均为已含税的固定金额,不另加消费税。租用押金为归还设备后退还的预存款项,不加收消费税。2026年9月30日之前下单的合同,其费用不因本规定而变更,仍为申请时标示的含税金额。
运费:免费(日本境内)
其他必需费用:银行转账手续费(由您承担)。货到付款手续费:免费(目前)。随身WiFi设备:购买时为9,900日元(含税),或租用时支付押金5,000日元(押金可退还,故不征收消费税;归还设备后,扣除租用设备归还规定中的扣减项目后退还)。
开通手续费:新申请时每张SIM卡、eSIM或每台随身WiFi 3,300日元(含税,不含税3,000日元)。12个月预付SIM卡不收取此费用。SIM、eSIM补发手续费:3,300日元(含税)。
月付套餐(月付数据SIM、月付eSIM、随身WiFi)的首次月费:计费起算日为下单日(日本时间),自下单日起至当月最后一天的月费按天计算(月费×含下单日在内的当月剩余天数÷当月天数。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按每条线路、每台设备计算后,乘以线路或设备数量)。下单日在25日或之后的,另加下个月1个月的月费。首次月费所涵盖的期间为自下单日起至当月最后一天(下单日在25日或之后的,至下个月最后一天)。下单日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后的,上述月费为不含税金额,按天计算的金额(下单日在25日或之后的,为按天计算的金额加下个月1个月的月费之和)加消费税(10%,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后的金额,即为首次月费(含税)。首次月费与开通手续费及申请时标示的其他费用一并在首次付款时支付。12个月预付SIM不适用本项。
例:申请1条线路的月费3,000日元(不含税)套餐时,11月10日下单的首次月费为2,310日元(含税:3,000日元×21天÷30天=2,100日元,另加消费税210日元),11月25日下单的首次月费为3,960日元(含税:6天费用600日元+12月月费3,000日元=3,600日元,另加消费税360日元)。
4. 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
可使用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及货到付款(于SIM卡、随身WiFi设备送达时支付)。各支付方式的支付时间在申请页面标示。如为持续计费,将在申请前及最终确认页面标示计费日与续约日。
第2个月起的月费(自首次月费所涵盖期间的下个月起):请按照本公司每月25日起通过邮件发送的付款通知,最迟于当月最后一天以银行转账支付下个月1个月的月费(按线路或设备数量计)。转账时,请与首次付款时相同,在汇款人姓名前输入订单编号。优惠码折扣仅适用于首次付款。付款通知延迟发送时(自发送日至原付款期限〔账单对应月份的上个月最后一天〕的天数含发送日在内不足4日,或在原付款期限已过后才发送),付款期限为发送日的10日后。下单日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后的合同,第2个月起的月费为不含税月费加消费税(10%,按每条线路、每台设备计算,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之和。
逾期付款:超过付款期限3日仍未确认到账的,本公司将再次通过邮件通知您。如未能确认付款,本公司可能暂停本服务的使用。
5. 服务开始与商品交付
eSIM:如在营业时间内(10:00~19:00,周三、周日除外)确认到账,通常当天即通过邮件发送二维码及设置信息。在营业时间外或固定休息日付款的,将于下一个工作日处理。
SIM卡、随身WiFi设备:确认到账后(货到付款时为确认订单后)发货,日本境内通常1~3个工作日送达。
可能因库存、配送、审核等原因出现延迟。
6. 身份核实
为防止不正当使用及进行法律要求的身份核实,本公司可能要求您提交身份证明文件正反面的图像、能同时确认身份证明文件与申请人本人的图像、姓名、日本境内地址、电子邮箱、联系方式及其他必要信息。对于支持语音通话、短信的服务,在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本公司规定的身份核实手续完成之前,本公司不提供服务。
本服务仅限年满18周岁者申请和使用。
7. 通信速度与质量
本服务为尽力而为型(best effort)服务。最高通信速度并不保证实际速度。速度与质量会因使用地点、时段、信号状况、终端设备、网络拥堵、连接对象及其他因素而变化。
8. 数据流量与通信控制
流量上限、超出流量后的速度、追加充值、使用期限等在各套餐中标示。即使提供无限流量套餐,如为维持网络稳定运行、确保公平使用或其他合理目的而实施通信控制,本公司也会在申请前明示相关条件。
9. 可用区域与支持的终端设备
可用区域以本公司所使用的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覆盖区域为准。支持的终端设备、频段、APN设置等,请在商品页面确认。即使是支持的终端设备,也可能因使用环境而无法通信。
10. 取消、退货与解约
邮购交易中申请的撤回、退货、取消及解约条件,依各商品与服务的标示而定。
发货前(eSIM为发放二维码前)取消:全额退款。发货后(eSIM为发放二维码后),不接受因您个人原因提出的取消、退货或退款(因本公司原因导致的初期故障、错发除外)。
最低使用期限:月付数据SIM、月付eSIM、随身WiFi,下单日(日本时间)在2026年10月5日或之后的合同为6个月,下单日在2026年9月29日或之后、2026年10月5日之前的合同为12个月(乐天线路300GB套餐〔SIM、eSIM〕为2个月)。将计费起算日所在的月份计为第1个月(例:适用6个月期限的合同,10月10日下单的,第6个月为次年3月)。在最低使用期限内解约时(合同结束日早于最低使用期限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时)的解约费:下单日在2026年10月5日或之后的合同为3,300日元(含税,不含税为3,000日元),下单日在2026年9月29日或之后、2026年10月5日之前的合同为9,500日元(含税)(均按每条线路、每台设备分别计算。乐天线路300GB套餐不收取解约费)。下单日在2026年9月29日之前的合同没有最低使用期限,也不收取解约费(使用条款附则)。下单日在2026年9月29日或之后、2026年10月5日之前的合同的最低使用期限(12个月)及解约费(9,500日元),不因2026年10月5日的修订而变更。即使在最低使用期限内解约,本公司也不会收取违约金或其他损害赔偿,客户需承担的仅为上述解约费(下单日在2026年10月5日或之后的合同为3,300日元〔含税,不含税3,000日元〕,下单日在2026年9月29日或之后、2026年10月5日之前的合同为9,500日元〔含税〕)。最低使用期限届满后,在您提出解约之前,合同将按月自动续约。
解约费的支付:受理您的解约申请后,本公司将通过邮件向您请款。请最迟于合同结束日以银行转账支付。但自请款日至合同结束日的天数含请款日在内不足10日时(包括在合同结束日之后才请款的情形),请最迟于请款日的10日后支付。
12个月预付SIM:无最低使用期限,也无解约费。即使在使用期限中途解约,未使用期间的费用也不予退还。使用期限届满后不会自动续约。
租赁设备的归还期限:自合同结束日起10日内(须寄达本公司)。归还方式:邮寄(寄回邮费由您承担)。归还时,请将设备本体及发货时一并寄出的附件(充电线、AC适配器〔如有附带〕、包装盒及其他随附物品)按收到时的状态一并归还。本公司在发货前会拍照并记录设备状态,作为归还时核对的依据。收到设备时如发现设备损坏或附件缺失,请及时告知本公司(此种情况下,该损失不会从押金中扣除)。收到设备并确认可正常使用后,本公司将在14日内通过银行转账退还押金5,000日元。退还金额为押金5,000日元扣除以下(1)至(3)项后的金额:(1) 如有未付费用,该金额;(2) 归还的设备如有损伤或附件缺失,按其实际损失金额(维修或更换的实际费用,以押金金额为上限)扣除。损伤等示例:屏幕或机身碎裂、裂纹、损坏,无法开机等无法正常使用的状态,进水,擅自拆解或改装,充电线、AC适配器、包装盒等附件缺失;(3) 退还押金时的银行转账手续费实费(由您承担)。未在期限内归还,或设备遗失时,由于设备的重新购置费用高于押金,本公司将押金全额用于弥补损失,不予退还。
解约方式:请通过电子邮件(support@hdtelecom.jp)或电话(03-6789-8553,受理时间 10:00~19:00(日本时间),固定休息日:周三、周日)联系我们。每月15日(含当日)之前联系我们的,合同于当月最后一天终止。16日或之后联系我们的,合同于下个月最后一天终止。联系日期以本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或受理电话之日(日本时间)为准。合同结束日所在月份的月费不按天计算,按1个月收取(该月包含在首次月费所涵盖的期间内时(使用条款附则规定的过渡月除外),除首次月费外无需另行支付月费。该月为使用条款附则规定的过渡月时,该月的月费依该附则的规定)。但经本公司同意将合同结束日定于月中时,该月的月费按天计算(月费×该月的使用天数÷当月天数。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如您已支付该月月费,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转账退还差额。下单日在2026年9月30日或之后的合同,上述按天计算以不含税月费为基础,按天计算后的金额加消费税(10%,不足1日元的部分舍去),即为该月的月费(含税)。解约时无需归还SIM卡。
11. 租赁设备
租赁设备为本公司购买并以本公司名义管理的设备,或本公司可依法出借的其他设备。签约人应妥善管理,并在合同结束时于指定期限内归还。遗失、损坏、附件缺失或未归还时的费用:按实际损失金额从押金(5,000日元)中扣除,以押金金额为上限(遗失或未归还时,由于设备重新购置费用高于押金,押金全额用于弥补损失,不予退还)。
12. 禁止转卖等
未经本公司事先同意,禁止将本服务、SIM/eSIM、租赁设备等转卖、再销售、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亦禁止出借名义。
13. 暂停使用与解除合同
存在费用未付、身份核实不完备、虚假申报、不正当使用、转卖、对网络造成重大影响或使用条款规定的其他事由时,本公司可能暂停使用或解除合同。
14. 咨询
HD TELECOM 客户支持
电话:03-6789-8553
受理时间:10:00~19:00(日本时间),固定休息日:周三、周日
15. 相关条款
除本说明书外,另请确认“HD TELECOM 通信服务使用条款”“隐私政策”“基于《特定商业交易法》的标示”及各套餐的个别条件。
本文件以日文版本为正式文本。